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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诉前的准备/许登甲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7:20:36  浏览:88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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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诉前的准备

许登甲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案件层出不穷,不仅给权利人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也给我们法律工作者带来挑战。

  笔者就网络著作权起诉前的准备工作谈些自己的看法。

  2008年柏林国际电影节银熊奖作品《左右》的网络版权拥有方北京乐视网把搜狐、新浪、六间房、优酷、酷六5大视频网站告上法庭。结果,搜狐新浪等5大视频网站涉嫌侵权各遭索赔10万。仅借用此案背景,探讨我们在诉前的相关准备。
  一、发律师函
  针对各视频网站无视侵权行为,我们可以首先向对方发律师函,做到我们的告知义务,视频网站收到律师函后删除了视频文件我们即可暂时停止对其的审查,但一般视频网站在暂停后可能过几天还会上载视频,此时,我们并不需再发函告知,直接启动下一程序即可。在发函时,提交书面纸质或电子版即可,无须传真。
  二、审查申请方有无诉权条件
  一般的电影视频里的开始或结束或在光盘的封面上都会显示出该作品的出品人、投资人、制片人。那么到底谁才是作品的权利人呢。确定谁有真正的著作权人才有利于案件的开展。我们在实务中一般都要求出品人、投资人、制片人向我们提供一份版权申明;或让这几方把其全部权利授权给一方,让其享有充足的权利,来代为起诉。
  三、证据准备
  在我们确定视频网站里一直储存着侵犯权利人的视频时,我们该如何保全此证据不被消失呢 ?我们可以去公证处对此公正,因为在法院的审理中,对公证处做出的公证书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四、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尽可能的简短
  近些年,我国知识产权意识有很大提高,伴随而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法官在这么多的案件中也不可能逐字逐句的审查交来的材料,所以在材料中的描述尽可能的做到一目了然、言简意赅,切记长篇大论。
  五、案件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但在实践中往往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是不被支持的,而是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综上,仅以此文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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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外交部、人事部颁发《关于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外交部 人事部


财政部、外交部、人事部颁发《关于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外交部 人事部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局: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驻外国际职员工资待遇的改革的需要,我们对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的生活待遇进行了调整。
现将《关于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本规定从199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与此同时,财政部、外交部、人事部(89)财外字第681号文件废止。
此外,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派出职员的级别和工作能力对外商定合理的劳务收费。其收费标准,不作统一的确定。
附件:关于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附件:关于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凡我派往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任职人员(以下简称任职人员)的生活待遇,从1993年7月1日起,按如下规定执行:
1.任职人员从国际组织得到的月薪收入,均按45%的提成发给个人;其余55%上交主管部门,作为外事服务收入。
2.国际组织提供的国内外出差费用、午餐费、制装费、国外进修、实习生活津贴、加班费、奖金等全部归个人,对内不再结算。在国内外出差,国外进修、实习期间也不再执行我内部有关待遇,费用全部自理。
3.任职人员在原派出单位的基本工资(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三项之和,企业为标准工资)照发,其他补贴项目取消。
4.国际组织的主管部门负责同任职人员进行财务结算。有关人民币收入和外汇额度的留成,分别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如任职人员原工作单位要求主管部门对任职人员上交的收入进行分成,则由主管部门与该单位协商,并在主管部门留用的外事服务收入中解决。
本规定未尽事项,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1993年8月23日

关于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


关于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测国字[200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国家测绘局组织制定的《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以下简称“标准”)已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GB 21139—2007),并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本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及监督工作,确保标准得到认真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标准的意义与作用


  国家测绘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分类构建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要求,确保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保障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顺利进行和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制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为保障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和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促进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生产与认定行为、保护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认真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和认真学习,并提出相关要求。同时,要通过网络、报纸、期刊和杂志等各种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推动与地理信息系统相关的各专业部门了解本标准。


  国家测绘局将组织编写出版本标准使用指南,举办标准培训班,以进一步推动本标准的宣传贯彻。


  三、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目录的认定和公布工作


  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委托省级测绘质检机构,依据本标准规定的认定程序、内容和范围等要求,尽快组织认定和公布一批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目录,以满足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中对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迫切需要。


  国家测绘局将尽快确定认定机构,组织认定和公布一批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目录。


  四、组织开展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监督检查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调联合当地技术监督和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采取行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遵守本标准的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凡不符合本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将不得向有关用户和建设工程提供,不得用于有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于已建立的信息系统,如未采用符合本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责成系统建设者尽快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步替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在整改过程中,测绘部门要积极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五、要加快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本标准的实施监督的同时,还要组织相关单位加快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满足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构建权威、标准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迫切需要”等要求,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服务和保障。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



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情况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生产、认定和使用。


  二、主要内容


  本标准从数学基础、数据内容、生产过程、数据认定四个方面对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了界定。


  1、数学基础。是为准确描述基础地理信息空间位置特征制定的数学法则,主要包括统一的空间参照系和地图投影系统。它若不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就缺乏了统一的空间定位参照,必然难以给专题信息搭载提供一个统一的定位基础。譬如,采用不同坐标系统的两个数据集未实施坐标转换前,无法拼接、计算和分析。因此,本标准从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比例尺、地图投影和图幅分幅五个方面对数学基础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数据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内容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范围。本标准按要素将基础地理信息分为12类:测量控制点数据、水系数据、居民点及设施数据、交通数据、管线数据、境界与政区数据、地貌数据、植被与土质数据、地名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地籍测量数据和其它数据,并对每一类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要求。


  3、生产过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产品,仅依靠对最终结果(产品)的检验或检测难以确定其质量和可靠性。因此,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过程的控制和最终成果的质量检验同样重要,甚至过程方案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影响或决定最终成果的可靠性。所以,本标准对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生产过程进行了规范。提出了项目设计书内容的要求、资料和数据源的要求、质量检查验收的要求、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执行标准的要求等。


  4、数据认定。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认定的程序、范围、内容等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数学基础、数据内容和生产过程三个方面满足规定的要求后,要成为标准数据还必须经过相应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