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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30 07:15:08  浏览:885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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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协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是得到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一致认可和大力支持的、针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的行业自律性规范。2006年6月6日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成立以来,在监管部门、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认证项目开发、专家支持、培训与考试体系及认证制度建设初具雏形。

  2007年,在认证委员会的领导下,认证办公室将在全面总结认证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完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设及相关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规则》和《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暂行规定》,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认识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不断提高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稳步发展,探索开放及创新形势下的银行业人才培养模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极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要把银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高到我国银行业应对未来发展、参与国际竞争需要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参与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探讨新时期银行业从业人员培养、提高的新方法、新手段,开创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提高、培养的新模式。

  二、逐步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与银行业人员管理、使用、遴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使用及选拔机制。

  (一)贯彻公平竞争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借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契机,逐步规范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管理。

  (二)通过推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规范有关岗位的岗位要求和说明,明确岗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等从业资格要求及相应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建立目标考核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公平、客观、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通过分批、分次,利用三年到五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相关专业岗位的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五)将相关资格认证的后续教育的内容也一并纳入对从业人员的常规考核,实现对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的动态监测。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鼓励相关岗位在岗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二)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纳入各会员银行的培训计划;

  (三)各行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措施,对在岗人员参加相关考试给与一定的政策扶持;

  (四)对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在使用上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优先选聘;

  (五)在人才轮岗、内部交流上优先选聘持证人员。

  (六)严格按照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招募有关岗位员工,坚持持证上岗。

  (七)录(聘)用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行业提出明确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证书。对现有人员,各行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立一定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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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海油函〔2009〕159号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现象频发,台风灾害天气也呈现出频次多、影响范围广、时间长、强度大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随着今年第1号台风“鲸鱼”和第2号台风“灿鸿”的到来,我国沿海已开始进入台风多发季节。据气象部门预测,2009年可能影响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风暴和台风达26-28个。为了进一步做好台风季节的防抗工作,确保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现就做好2009年防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领导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各海上石油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分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台风灾害多发的严峻态势,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分部、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把部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重点单位、环节、部位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和防护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位。

二、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做好超前防范工作

各分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同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台风预防。要根据气象预报,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必要时应停止生产并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要根据海洋石油开采企业所在海域的气候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认真查找和整改防抗台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做到超前防范。

三、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灾害衍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往往突发性强、危害大,必须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台风到来时,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各分部、各单位要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抢险物资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事故及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分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防抗台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将组织对海洋石油企业防台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请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各相关海上石油生产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关于将两国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协定

中国政府 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关于将两国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协定


(签订日期1991年5月8日)
  为了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根据国际法原则和一九六一年四月十八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决定自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五日起将两国一九七一年建立的领事级正式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重申:

 一、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注意到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奉行的中立政策。
  本协定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意大利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代表
       钱其琛            加布里埃莱·加蒂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