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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3:46:40  浏览:836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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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2年1月28日,外经贸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统一协调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1〕53号)的精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此办法业经我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以前颁布的有关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的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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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2号)


  《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言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七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 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 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都应当加强车辆管理和对所 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本办法由各级交通管理机关负责实施
章名
第二章车辆
第五条车辆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标记
(一)货运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营运三轮车在规定的部位喷印本车号牌 放大号
(二)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车、出租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在规定的部位喷印单位( 个体)名称或代号(标记)
(三)小型出租客车在规定的部位安装有“出租”字样的顶灯。计程出租客车须安装 有效的计程器
(四)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在规定的部位打印钢号

第六条汽车须装备灭火器。汽车教练车须安装供教练员专用的副制动和副喇叭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室(区)内及两侧和前挡风玻璃上,不准堆放或张贴影响驾驶员 视线的物品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颜色、车型的变更,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批准

第九条非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 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第十条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挂车的总质量不准超过主车行驶证上核定的准拖挂车总质量
(二)汽车拖带挂车,总长度不准超过二十米。被拖挂车的长度和宽席不准超过主车 的长度和宽度
(三)拖拉机拖带挂车,总长度不准超过十米。被拖挂车的长度不准超过主车长度的 一倍,宽度不准超过主车宽度的三十厘米
(四)挂车的牵引架须对称,与主车连接时应牢固、可靠

第十一条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只准牵引一辆车
(二)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绳索的长度应为五至七米
(三)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牵引时,须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四)牵引装置须牢固并连接可靠

第十二条半挂车、大型平板车、铰接式客车和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 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拖带挂车的机动车不准再牵引车辆;载有货物的车辆;(经公安 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的平板车除外)不准被牵引,但在影响道路畅通时,可被牵引至路边
制动器失效的三轮摩托车不准牵引

第十三条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专用的机动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驾驶室上方安装有红色标志灯
(二)车厢或车罐两侧喷印有“禁止烟火”的字样或标志
(三)排气管装在车前,管口指向车身左侧
(四)车厢尾部安装接地链
章名
第三章车辆驾驶员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除应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缴讫证外,还须携带省公安交 通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证件
(二)不准赤背、赤足或穿高跟鞋驾驶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不准戴耳塞或耳机收听广播、录音
(四)驾驶摩托车时,不准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第十五条机动车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不准牵引车辆。驾驶货运汽车时,车厢内 不准载人。若需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第十六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骑自行车、三轮车以及驾驶残疾人专用车时,不准撑伞
(二)骑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坐在车座以外的任何部位

第十七条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须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准驾证。非 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车
章名
第四章车辆装载
第十八条客车顶行李架上附载小件行李,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点八米,从顶行 李架底面起不准超过零点八米,宽度、长度不准超过行李架。附载行李的质量不准超过核 定的载质量
无顶行李架的客车以及其他机动车的车厢外,不准载物

第十九条侧三轮摩托车载物,物品必须在挂半斗内,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 米

第二十条残疾人专用车不准附载其他人员及货物

第二十一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长度、宽度、高度任何一项超过《条例》 规定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载运,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行驶
(二)机动车载运,须在超出部分的端点处,白天挂红色标志旗,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三)车厢内不准乘人
(四)非机动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运,须在二十二时后至翌 日晨五时前行驶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室内乘坐的人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
(二)驾驶员身边不得单独乘坐学龄前儿童
(三)手扶拖拉机驾驶员两旁不准载人
(四)从事短途运输的拖拉机挂车,经车辆管理机关批准。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 一至二人
章名
第五章车辆行驶
第二十三条摩托车不准在同车道内并行,不准曲线竞驶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转弯、变换车道、驶离停车地点、调头驶入正常车道后,必须及 时关闭转向灯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 定依次让行
(一)大型车让小型车先行
(二)空车让重车先行
(三)货车让客车先行
(四)教练车让其他机动车先行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经环形路口,左转弯的车辆走内环,直行和右转弯的车辆走外 环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道路渡口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经渍水地,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时,须减速慢行

第二十九条拖拉机下陡坡前,应挂入低速档,下陡坡时不准换档

第三十条机动车在傍山险路会车时,靠山壁一侧的车辆应选择适当位置停车或减速 慢行,让对方车先行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上陡坡距坡顶三十米以内及下陡坡时不准超车
遇道路前方阻塞时,须依次停车等候,不准超车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试车或进行教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指定位置悬挂试车号牌或教练号牌
(2)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路段、时间内进行
(3)不准载运或乘坐与试车、教练无关的货物和人员 (4)试车时,须由正式驾驶员驾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5)教练时,须在持有教员证的教练员随车指导下驾驶,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道路一侧有障碍物,剩余通行路面不足七米时,另一侧距障碍物两端三十米内 的路段内不准停车
(二)车辆临时停车后,通行路面宽度应在三点五米以上
(三)在坡道上停车时,须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四)距停车地点五十至三十米时开右转向灯,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

第三十四条非机车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经交叉路口左转弯时,须绕路口中心点大转弯
(二)在非交叉路口通过划有人行横道的道路,须在人行横道内推行,在没有人行横 道的路段横穿道路,须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

第三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必须立即停车,有关人员应积极保护现场
抢救伤员,及时报案,如实提供证言
章名
第六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三十六条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在道路上坐卧、打闹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二)不准在交通护栏上搭、晒物品
(三)通过人行天桥时,不准向下抛物
(四)精神病患者和智力发育不健全者在道路上行走,应由有行为能力的人陪护

第三十七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未停稳时,不准上、下车
(二)乘坐客车只准从乘客门上、下。乘坐货运机动车只准从车辆的右侧或车辆的尾 部上、下
(三)不准与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闲谈。不准有妨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其他行为
章名
第七章道路
第三十八条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对道路进行中修、大修或改建、扩建,应事先与当 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就时间、范围以及拟采取维护交通的措施进行协商后,再行施工;需 要立即对道路进行中修以上规模的抢修时,应口头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其他部门、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挖掘、占用、封闭道路的,必须征得道路管理部门同 意,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领《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道 路占用维修费用和交通管理费。道路上的设施发生意外故障需要立即抢修的,可以在抢修 中补办手续

第三十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
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移动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须事先征得当地公安交 通管理机关同意。移动由道路管理部门设置并负责管理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应事 先征得当地有关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四十条禁止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第四十一条道路上的树木、电杆、电线、广告牌、标志牌等,出现倾斜、折断和其 他妨碍交通的情况,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排除

第四十二条距交通信号灯二十米以内,不准设置与信号灯的颜色、形状相似的灯具
章名
第八章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和《条例》的规定处罚外,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符合规定的,处 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 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或者驾驶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教练 车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六条计程出租客车未安装有效计程器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 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 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在冰雪、泥泞道路上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牵引机动车辆的
(二)违反驾驶室乘人规定的
(三)实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车辆的
(四)拖拉机挂车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五)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规定试车或教练的
(七)机动车辆的颜色、车型的变更未经车辆管理机关批准的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客、货机动车及挂车未按规定喷印单位(个体)名称、号牌放大号的
(二)小型出租客车未按规定安装有“出租”字样顶灯的
(三)机动车驾驶室(区)内及两侧和前挡风玻璃上堆放、张贴影响驾驶员视线物品 的
(四)车辆未按规定关闭转向灯的
(五)赤背、赤足、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时,戴耳塞或耳机收听广播、录音的
(七)摩托车载物不符合规定或在同车道内并行、曲线竞驶的
(八)驾驶车辆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

第四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的人员、行人、乘车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五元以下罚 款或者警告

第五十条未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移动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的 ,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五十一条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程序,按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 定》执行
章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条例》及本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单项规定,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处罚,只适用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对外 省(市)机动车驾驶员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以及 国家其他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二年九月八日公布的《湖 北省〈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粮棉油企业开户与结算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粮棉油企业开户与结算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实现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是农业发展银行的基本职责,也是全行的中心工作。企业开户与结算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资金封闭运行这个中心。各级行要充分发挥结算的监督和反映功能,完善管理,严密环节,堵住信贷资金流失渠道,促进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企业存款账户的开户与管理
加强企业存款账户管理工作,是防止资金流失、促进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重要手段。凡承贷使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粮棉油企业必须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严禁在他行多头开户。凡承贷使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粮棉油企业发生的购、销、调、储等结算业务,必须通过农业
发展银行办理,对违反开户与结算规定的企业,要进行严厉的惩处。
(一)对企业基本存款实行专户管理。为充分反映企业的资金来源与使用状况,发挥银行结算监督反映的职能,防止企业日常经费支出与收购资金、回笼资金混用,对独立核算的粮棉油企业日常经费存款资金、收购资金、调销回笼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按其资金来源的性质和使用要求分
别实行专户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增设“407收购资金存款”科目和“408企业财务资金存款”科目。407、408两科目均属单位活期存款科目。
一是设立“企业基本存款专户”,在“401单位活期存款”科目内核算。企业发生的调销回笼款项、收购贷款存入、偿还贷款本息、财政对企业各种补贴款项、上级拨入的经费等款项必须首先通过该账户核算。该专户存款由我行与企业按资金性质和使用要求进行分配,企业不得擅自支? 洹3セ勾畋鞠⑹笨赏ü刂肿舜敝苯幼耍搿笆展鹤式鹱ɑА焙汀捌笠挡莆褡式鹱ɑА笔庇善笠党銎弊恕? 二是设立“收购资金存款专户”,在“407收购资金存款”科目内核算。该专户主要核算由基本存款专户转入的对企业按收购进度拨入的收购贷款及用于收购相关费用的存款。专门用于收购过程中现金和转账支出,按实际收购数量进行控制。收购结束后,此专户不保留余额。此专户资? 鸩坏糜糜谥Ц镀笠倒ぷ实缺9芊延谩? 三是设立“企业财务资金存款专户”,在“408企业财务资金存款”科目内核算。该账户主要核算由企业基本存款专户转入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费用补贴、专用于垫付工资等费用的贷款转入和按规定销售回笼款分配和财政补贴分配的经费性存款等,用于日常的工资、福利和办公? 延眉傲阈堑南纸鸬戎С觯瞧笠涤糜谌粘?Ы崴阈枰淖ㄓ谜嘶А? (二)严格控制企业辅助账户。辅助账户是为了收购旺季支付现金需要而设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对距县农发行营业机构较远的县以下基层收购企业,除在农发行县支行建立基本存款专户外〔管理同上(一)〕,经当地农发行同意和人行批准,可在当地一家金融机构建立辅助存款账户,主要
办理粮棉油收购的现金支付。辅助账户只与企业在农发行县支行开立的收购资金存款专户发生关系,实行限额控制,低于限额由其基本账户补充。辅助账户只准用于收购粮棉油实际现金及收购相关费用支出,严禁支付其他费用。企业收购任务结束后,辅助账户立即撤消,剩余资金扫数划回
收购资金存款专户。
(三)做好无农发行机构地区的企业开户管理工作。在无农发行机构的县(市),对承贷和使用农发行收购贷款的独立核算的收购企业,原则上在就近的县或市农发行营业机构建立基本存款账户〔管理同上(一)〕。对确实偏远、管理有困难的企业,经农发行同意和人行批准,企业可在当地
一家金融机构建立辅助存款账户,按“收购资金存款”、“零星销售存款”和“财务资金存款”设置专户。“收购资金存款”户只准用于粮棉油收购价款及相关费用支出。收购结束后,该账户余额扫数划回基本存款账户。“零星销售存款”户核算在当地零星销售存款,定期上划基本存款账
户,不准坐支。“财务资金存款”户核算企业日常经费收支,核定限额,控制使用。对于移库、调销结算必须通过其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二、加强粮棉油调销结算与管理
加强粮棉油调销结算管理是确保调销资金全额归行并及时如数归还贷款本息、防止挤占挪用、实现资金“封闭运行”的关键,是全行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位。各级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把住调销结算资金关。
(一)系统内粮棉油调销结算实行“此增彼减”的办法。系统内粮棉油调销的结算是指粮棉油企业购销双方均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账户的结算业务。系统内粮棉油调销结算必须通过转账结算的方式,采取事先反映、事后清算的办法,达到资金此增彼减,保证贷款全额归行,防止调销回笼
资金被挤占挪用。
一是采取银行汇票等转账结算。对事先有资金保证的粮棉油调入企业,采取银行汇票等转账结算方式。从1998年6月1日起付款行签出用于粮棉油调销结算银行汇票时,务必要注明“粮棉油调销专用”用途和“不准转让”字样。用于“粮棉油调销专用”结算的银行汇票必须指定兑付行,
必须在农业发展银行存入和解付。对于超过50万元大宗粮棉油调销结算,付款行填报大宗粮棉油调销结算情况报告表(另发,下同)及时报告上级行和通知收款行,同时监督企业粮棉油的调入情况。收款行收到票据应主动及时与签发票据行核对,亦填报大宗粮棉油调销结算情况报告表报告上
级行,同时要监督企业调出粮棉油情况。付款行按规定发放贷款,收款行按规定收取贷款本息。上级行通过联行清算定期调增付款行系统内借款,调减收款行系统内借款,达到此增彼减,减少资金实拨,节约资金使用。
二是实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对政策性粮棉油调销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银行承兑汇票应严格限制使用范围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要填报大宗粮棉油调销结算情况报告表,逐级上报上级行,以便上级行安排资金进行清算。农业发展银行的银行承兑汇? 币宦刹蛔急呈樽谩⒅恃骸⑻郑笠凳盏降囊谐卸一闫北匦虢挥膳┮捣⒄挂写9埽狡谇凹笆碧崾疚惺湛睿繁W式鹑罟榱髋┮捣⒄挂小? 三是组织定时集中清算。对于调销量大集中的往来款项和集中清理粮棉油企业资金拖欠可采取定时集中清算的办法,由上级行和企业主管部门出面,定时组织收、付款企业及开户银行四方当堂换证,利用汇兑和银行汇票等转账结算方式,企业结算和银行内部清算同时进行。
(二)系统外粮棉油调销结算实行“钱货两清”的办法。系统外粮棉油调销结算是指粮棉油调销过程中不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账户的调入方与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账户的调出方发生的结算业务。为保证系统外调销货款能及时回笼,防止资金流失。对跨系统粮棉油调销结算必须坚持“钱货
两清”的原则,在收到汇兑和银行汇票等实际资金时方能调出货物。保证货物调出、货款收回,严禁先赊销后托收货款等结算方式。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企业应首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先核对真伪,确定票据真实后才能办理粮棉油调出手续,并及时将银行承兑汇票交农发行开户
行代为保管,按期及时提示委托收款,保证到期收回资金。防止企业被骗和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抵押和贴现,保证调销回笼资金不被挪用和流失。
三、加强收购资金结算与管理
收购资金结算与管理的困难较大,管好收购资金不仅取决于银行对收购企业账户的管理,还取决于交售粮棉油农户对结算方式的选择。农业发展银行和收购结算代理行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收购企业账户的管理,按账户核算内容和信贷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监督企业账户的使用。对
交售粮棉油农户结算,农业发展银行和收购结算代理行应本着“要现金给现金,要转账给转账”的原则,做到谁的钱进谁的账,为存款户保密,不代任何单位扣款,及时为农户和收购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四、采取措施做好结算服务与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农发行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树立“确保资金封闭运行”的决心和敢于坚持原则的勇气,坚决贯彻国家和总行政策。既要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适用的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服务,又要加强对企业的信贷和结算监督,掌握和参与企业购、销、调、储全过程,及时提
供企业资金变化信息。加强对结算专管员和驻库信贷员的培训,结算专管员和驻库信贷员不仅要熟悉银行的结算业务知识,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经营过程和会计核算,把住企业粮食库存实物增减的同时更要掌握资金结算和应收账款等重要环节,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制度。各级行要切实落实好人民银行和总行制定的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内控监督机制,配置好坐班主任和结算专管人员,严守岗位职责,严格印、押、证分管制度,严密控制票据和重要凭证的保管、领用、签发、承兑、核算、审批等各个重要环节,加强柜台监督和控
制,严禁一切违规违纪的行为,确保结算资金的安全。
三是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在收购和粮棉油调销过程中,银行内部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协调配合,分工协作。信贷部门负责贷款的发放与本息的收回,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跟踪调销货款的转移和物资调运,确保调销回笼款归行。资金计划部门要负责收购和调销资金(? ㄊ栈卦俅式?计划安排、调配和资金清算。会计部门要负责专户资金的正确核算,严格核算手续,把好柜台支付关口,发现企业转移到他行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银行审计稽核部门负责对专户及收购调销资金实施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外监督企业政策性资金的
使用情况,对内监督计划、信贷、会计等部门是否违规、是否履行职责等。



199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