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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8:30:47  浏览:954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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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六日



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
(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今年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要求,激励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实施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申报、认定办法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国家、省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办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主要分为加工型和市场流通型两大类。具体条件为:
  (一)加工型
  1.企业规模。要求是各行业的行业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2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需出口250万美元以上。
  2.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1500户以上,联结种植业基地1500亩以上。畜牧业:奶牛500头以上、猪存栏1万头以上、兔5万头以上、家禽20万羽以上;水产养殖1000亩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等方式采购的原料应占原料收购总量的50%以上。
  3.企业类型。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企业。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主营产品产销率达到90%以上。
  5.企业信用。企业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经济规范,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竞争能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7.已开展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县(市)、区,原则上要求是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8.目前企业规模虽达不到上述第1项要求,但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创新技术产品或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的苗子型企业,或符合我市优势农产品布局,属行业龙头的企业。
  (二)市场流通型
  1.行业龙头。市场占地、设施、资产、交易规模以及带动农户能力在所在县(市)、区同类市场中名列前茅。市场主营产品与地方主导产业关联度大,带动示范、集散辐射作用明显。
  2.资产规模。资产总值一般要求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
  3.交易规模。市场中农产品交易占交易总量的80%以上。蔬菜、粮油、果品类销地市场年交易额4亿元以上,产地批发市场交易额2.5亿元以上;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及综合型批发市场年交易额一般要求在10亿元以上。
  4.带动能力。市场对带动地方主导产业形成作用比较明显。市场直接或通过经营户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2万户以上,联结农产品基地3万亩以上,其中水产类市场要求带动渔、农民2000户以上。
  5.产权清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6.服务功能。市场基础设施较好,配套设施齐全,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服务工作及时规范,能及时为农户和经营户提供市场信息,对引导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作用明显。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运作比较规范,没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现象。
  7.经济效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市场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济效益好,没有债务纠纷。
  8.国家、省有关部门定点或重点联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方法及时指导有关企业进行申报。具备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初审后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后会同市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并发文公布和授牌、颁发证书,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关待遇。
  三、认定管理
  申报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并于5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确因经营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原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不到市级企业相应标准,失去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就不再享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称号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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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办法的通知

梅市府〔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实施〈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梅州市实施《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

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办法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发布我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省政府令第10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使用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见附件1)。

第三条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预警信号。

第四条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播发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包括重新确认或更新)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确保通过其公用通信网络传递的预警信号传递畅通。播发预警信号的具体办法,由市广播电影电视、通信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市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播发系统和防御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本地的预警水平、播发质量和防御能力。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中的防御指引(见附件1和附件2),结合当地和本部门情况,制定防御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编印有关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防御措施的宣传手册,各种传播媒体必须采取各种不同手段深入进行宣传。

第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措施,积极防御,避免或者减少灾害损失。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同类预警信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梅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11月5日发布的《梅州市防御台风、暴雨、寒冷气象灾害实施办法》(梅市府〔2002〕3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http://www.meizhou.gov.cn/pub/resource/attach/h000/h00/attach200904201614100.doc
2.梅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防御指引
http://www.meizhou.gov.cn/pub/resource/attach/h000/h00/attach200904201614290.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多层次传销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多层次传销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办发〔1995〕5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对本地区的多层次传销活动进行了清理审查。通过清理审查
,规范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查处了利用多层次传销从事欺诈活动的违法行为,取缔了一批非法传销企业。对符合条件的41家传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审查后核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清理审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
各地的工作进展不平衡,近来,利用多层次传销进行违法活动的现象又有所抬头,有些地方甚至表现得相当严重。这种情况,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极易成为诱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为了加大对多层次传销企业的监管力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于1
996年第四季度,集中力量,进一步规范多层次传销企业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传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对多层次传销企业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有利于社会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消费者投诉或群众举报的多层次传销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尽快依法查处。查处的重
点是:
(一)擅自开展多层次传销活动的行为;
(二)利用虚假宣传,引诱甚至强迫不明真相者交纳会员费,购买商品或会员卡、优惠卡等发展传销网络的行为;
(三)伪造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或冒用合法传销企业的名称进行传销的行为;
(四)跨地域、超范围传销的行为;
(五)利用传销网络进行非法宗教宣传的行为;
(六)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国家禁止经商的人员参加传销的行为。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国统一行动。
非法传销活动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面广、跨地区多、牵涉群众数量大的特点,查处的任务相当艰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对跨地区的大案,有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采取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同时可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
配合,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掌握好政策界限,处理好善后事宜。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多层次传销活动,或者违反《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和有关规定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没收传销商品、传销款和非法所得,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多层次传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有超范围、跨地域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经原申报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可以不定期收缴或撤销该企业
的《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定期收缴或直接撤销该企业的《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对其他企业搞多层次传销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肃查处,屡教不改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非法传销活动涉及人数很多,处理善后工作难度较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督非法传销公司向受骗者清退;对难以清退的,要做好疏导工作;对参加传销的个人,要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四、抓好舆论导向,加强法制宣传。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精神。重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目前不再批准新的传销企业;经审查批准的传销企业,只能在批准的行政区域内开展传销,严禁跨地区传销;其他企业严禁搞多层次传销;传销
人员开展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并依法纳税。
(二)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顶风作案的传销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及时曝光,运用实例教育广大群众和传销员,提高识别非法传销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传销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传销企业及传销员进行法制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传销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五、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传销活动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传销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组织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表扬守法传销企业,处理违法传销企业。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逐步完善有关物价、税收等方面的监督
管理措施,不断摸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对传销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在今年年底前召开进一步加强对多层次传销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会议。会议将对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着重研究对传销企业特别是传销人员的监督管理问题。同时,还要通报表彰守法传销企业,警告或处理违法的传销企业。请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2月10日前,将前一阶段监督管理情况、遇到的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查处典型案件的材料和推荐表扬的守法传销企业、警告或处理的违法传销企业名单,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的多层次传销企业及单层次直销企业名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经清理审查,批准以下企业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围工业区一区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汕头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家庭清洁用品、个人护理、化妆用品
和厨房用具。
企业名称:日晖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浦东新区沈家弄路239号15楼1502-1511室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生饮机H-100型(日晖EVERPURE)。
企业名称:上海富迪皮饰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裕德路205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皮饰、服装。
企业名称:上海协和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嘉定镇沙霞路100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护发产品和清洁洗涤产品。
企业名称:郑州康富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住 所:郑州市书院街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6号
传销地区:郑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康富德健身运动器。
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郑州市农业路76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7号
传销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护肤品和清洁用品。
企业名称:上海康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闵行区北横路二号桥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8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用品。
企业名称:上海维多利实业公司
住 所:上海市崇明县前卫村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9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维多利FE生物素系列牙膏、斑马、三星系列
蜡制品。
企业名称:上海玛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青浦县练塘镇练新路湾塘路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0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护发用品。
企业名称:福州福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开发区青洲路8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2号
传销地区:福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福龙蛇芝口服液、蛇皮制品、蛇油化妆品。
企业名称:辽宁环保科技开发公司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3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森林牌K583型高效空气净化器。
企业名称:沈阳东宇电气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小桥2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4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离子水生成器。
企业名称:沈阳康达制药厂(集团)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大街13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5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集团企业生产的聪明大力士糖、明治太神液、神治胰液、
维佳灵芝、维佳水溶性珍珠粉、维佳破壁花粉、维佳云芝
多糖肽、维佳螺旋藻、LY治疗仪。

企业名称:河南雅郦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 所:焦作市站前路3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6号
传销地区:郑州市、焦作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用品。
企业名称:辽宁大隆实业中心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9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7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磁性保健手链、脚链、项链、园波白石手镯
(不含黄金)。
企业名称:福建金伯乐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福建省工业展览大厦3楼301展厅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8号
传销地区:福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皮鞋、塑胶鞋、服装。
企业名称:伯伦健康用品(沈阳)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和平区龙泉路15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9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多功能气血循环生氧机、双功能生氧机。
企业名称:西藏诺迪奥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西藏拉萨市巴尔库路12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0号
传销地区:西藏自治区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口服液、冲剂、胶囊、益智宝冲剂、袋泡茶。
企业名称: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
住 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1号
传销地区:天津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高钙素、高钙奶粉、高钙味素。
企业名称:武汉瓜拿纳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武汉市洪山区姚家岭特8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2号
传销地区:武汉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瓜拿纳保健品。
企业名称:沈阳太极保健品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87号7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3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太极神蛾液。
企业名称:派迪马精细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小区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4号
传销地区:天津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用品。
企业名称:广东福田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东山区先烈中路永泰村口1号楼7楼A08室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5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爽安康”氧气健康器。
企业名称:广州露莎莲妮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广州大道东兴南路83号二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6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梅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健康食品。
企业名称:广东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广从公路麒麟岗第一军医大学内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7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无限极”牌增健口服液、男士口服液、女
士口服液。

企业名称:广州纽蔓氏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八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8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护发用品。
企业名称:辽宁新闻发展公司
住 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4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29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组装的“协和G3”、“鸿运通398”BP机。
企业名称:沈阳大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27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7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所属企业生产的“大安”牌净水器。
企业名称:沈阳市友谊公司
住 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0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8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营口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投资联营生产的“秋林”牌手表、“秋林”牌保健
马桶座。
企业名称:武汉未来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武汉市江岸区保成路1-2号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9号
传销地区:武汉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金概念”螺旋藻、“百龄圣”花粉高能素。
企业名称: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中山二路4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0号
传销地区:中山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芦荟矿物晶冲剂、糙米麦片粉。
企业名称:广东开来国际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大沙头路十八号之三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1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南海市、珠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健康食品、保健品、化妆品。
企业名称:余姚市国大百货精品日用加工厂
住 所:余姚市余姚镇阳明东路27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3号
传销地区:余姚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服装。
企业名称:沈阳鸿福保健品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南二经街15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4号
传销地区:沈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和委托加工的鸿福系列保健品。
企业名称: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华兴工业大厦六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5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食品、饮料、化妆品、洗涤用品。
企业名称: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28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6号
传销地区:天津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保健品、护肤品。
企业名称:仙妮蕾德(天津)企业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6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7号
传销地区:天津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饮料、护肤品。
企业名称: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苏州新区陈兴路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0号
传销地区:苏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护发用品。
企业名称:北京宝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路22号8层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2号
传销地区:北京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宝健系列保健食品、饮品。
企业名称: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吴江市坛丘乡丝厂路12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3号
传销地区:苏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用品。
企业名称:天津日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河东区八纬路20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4号
传销地区:天津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护发、清洁用品。
批准以下分支机构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多层次传销业务: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临平北路7号渡边大厦一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家庭清洁用品、个人护理、化妆用品
和厨房用具。
企业名称:福州福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川黄路158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11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福龙蛇芝口服液、蛇皮制品、蛇油化
妆品。
企业名称:日晖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住 所:贵阳市中华中路150号广寒宫大楼4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0号
传销地区:贵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EVERPUREH-100型生饮机。
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住 所:西安市雁塔路76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1号
传销地区:西安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护肤品、清洁用品。
企业名称:日晖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住 所: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军展大厦8412室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2号
传销地区:西安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EVERPUREH-100型生饮机。
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发货中心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18号工会楼内121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3号
传销地区:烟台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护肤品、清洁用品。
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住 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东段南侧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4号
传销地区:济南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护肤品、清洁用品。
企业名称:河南联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住 所:青岛市北区内蒙古路19号甲21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5号
传销地区:青岛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护肤品、清洁用品。
企业名称:日晖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住 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1号华龙商务中心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36号
传销地区:武汉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EVERPUREH-100型生饮机。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厦门发货中心
住 所:厦门市斗西路北段
批准文号:工商传字〔1996〕第42号
传销地区:厦门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的产品为准)。
企业名称:河南雅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住 所:广州市东山区东华北路168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8号
传销地区:广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洗涤用品。
企业名称: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7楼B座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49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护肤用品。
企业名称: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天平路245号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1号

传销地区:上海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美伊娜多-缪茜”护肤、护发用
品。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发货中心
住 所:深圳市文津渡沿河南路惠州经贸大厦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5号
传销地区:深圳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家庭清洁用品、个人护理、化妆
用品和厨房用品。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南京分销中心
住 所:南京市建宁路65号2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6号
传销地区:南京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家庭清洁用品、个人护理、化妆
用品和厨房用具。
企业名称: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住 所:杭州市昭庆街22号1楼
批准文号:工商传批字〔1996〕第57号
传销地区:杭州市
传销产品:本企业生产的家庭清洁用品、个人护理、化妆
用品和厨房用具。
批准以下企业从事单层次直销经营:
广州雅芳有限公司及上海门市部
杭州玫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上海分公司
福建莎莉日用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湖北省龙发国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10日